2002年10月17日某擔保公司承保時嚴格采取反擔保措施,與某藥物公司簽訂《委托保證合同》、《動產抵押反擔保合同》以及《動產抵押物清單》。 擔保公司在做實地考察時,確實看到一個龐大的生產線和土地、廠房等固定資產。依照國內著名的某會計師事務所2002年4月3日出具的“天維康公司”2001年度《審計報告》,確認“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17869萬元,扣除利息,廠房、土地、設備價值總額為17581萬元,其中天然維生素VE設備13275萬元,占75.51%。 按照慣例貸款余額與資產總額之比為1:2,應在安全系數之內。實際上,賬面價值13275萬元的天然維生素VE設備是個“造假模型”,反擔保失靈。 為了尋求擔保公司的擔保,藥物公司負責設備的綜合部經理王某某還提供了了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出具的藥物公司《設備一覽表》,設備上全是進口標簽,賬面價值賬面價值13275萬元。然而屈指可數的六件實際引進設備(器材)價值460.66萬元,僅占確認固定資產17869萬元的2.58% 。其余設備全部是改變產品標簽七拼八湊的國產設備,共232件。 同時,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2000年3月20日出具的《關于天然維生素E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估報告》: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工藝技術比較成熟可靠 ,市場前景廣闊……項目資本金為7500萬元,占總投資51%,已到位。其余資金由交通銀行和工商銀行分別貸款3200萬元和4154萬元,已基本落實。項目所需868萬美元,擬用人民幣購買外匯解決。投產后,經濟效益較好,抗風險能力較強。項目可行。 在藥物公司借款的時候,原本協商的的建行某支行和某農信社分別被交通銀行和工商銀行頂替。更何況據調查,其中一家銀行部門負責人的家眷被王某送到新西蘭,以下是兩銀行的記錄: ① 2000年1月3日經“交通銀行某支行”匯出1500萬元; ② 2001年1月23日經“工商銀行某分理處”匯出618萬元。 兩筆合計2118萬元,均匯至“佳木斯外貿公司”在“中國銀行佳木斯分行”的賬戶。經公安機關現已查明: ① 2000年1月3日經“交通銀行”開出的匯票,1月5日存入“佳木斯外貿公司”在中國銀行佳木斯分行的賬戶,1月6日以匯票方式匯至王宏掌控的“恒萬興”在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營業部的賬戶。 ② 2001年1月23日經“工商銀行”開出的匯票,2月7日存入“佳木斯外貿公司”在中國銀行佳木斯分行的賬戶,2月12日以匯票方式匯至王某掌控的“###”在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營業部的賬戶。 最終,該擔保公司掉進別人設下的陷阱中,對藥物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點評: 此次擔保從一開始就存在風險,擔保公司一步步走進別人的陷阱,項目經理不但沒有查清該擔保的風險性,還對此十分的樂觀。仁信融資擔保專家認為,這個案列十分復雜,稍不留神就會陷入深淵。同時,作為一個從事擔保行業的人從這個案列中應該學習到: 1、作為專業擔保公司很難具備復雜大型設備辨別真偽的能力,借助權威的中介機構卻被誤導,導致反擔保的失靈。擔保公司處在極度缺乏誠信的環境中,越是權威的中介機構更具有欺騙性。 2、對于專業擔保公司不要輕信哪怕國家級的科技成果,本案例說明,實驗室成果產業化有多么難。 3、“全套引進國外最先進設備”常常使人迷失方向 ,在確認進口設備時應審查三個要件:①海關通關證明;②商檢核驗證明;③設備進廠的入庫單。 4、資金走向虛虛實實,銀行變臉常有隱情 ,在最后時刻貸款銀行的變更,擔保公司沒有進行轉向的研究調查。 5、不識“證據”導致敗訴,項目經理被突如其來的風險嚇昏了頭,不會分析和利用手中的證據,導致敗訴。如果能善用證據,至少應該追加會計師事務所。信用擔保風險滯后性,極易導致惰性,而這種惰性往往在“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之際捉襟見肘,無所是從,到頭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有利的證據就在身邊,卻已經坐失良機,悔之晚矣。 |